实验室介绍

实验室安全制度

1.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

2.加强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

3.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

4.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若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场。

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存放在安全处,严禁带电作业。

6.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7.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主管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8.实验工作人员在检测前必须熟悉检测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使用实验室设备时应严格按照实验室规则和设备的正确操作程序进行,对不遵守相关规定者,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继续使用。

9.进行有毒、有害、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应戴好防护手套、防护镜。

10.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11.实验室应配有各类灭火器,按保卫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

12.实验室内不准吸烟,喝酒,吃食物和打牌。

13.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

14.实验室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应做到“五关”:关水、关电、关气、关窗、关门。一切正常后方可离开。

15.不准私自将危险品(与实验无关的易燃、易爆物品等)随意带入实验室。

16.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17.实验室的高压气瓶应按要求存放,保持良好的通风并避免阳光直射。

18.实验室内物品不准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办理出借手续,并按时归还。

19.严格控制实验室的钥匙,不得把钥匙交给外单位人员、外系学生,不得私自配钥匙,现有钥匙要登记备案,落实到人,以防丢失。

20.实验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